索引号 | bgs01/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府政办发〔2023〕1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标 题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府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府政发〔2011〕108号)同时废止。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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