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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2-00114 发文字号 府政办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减负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府谷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减负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教师减负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给教师潜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减轻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负担制定如下清单。

1.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活动。全县要依法依规统一部署和开展涉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涉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涉及师生安全、健康的,可按有关程序在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严禁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观摩交流、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严禁强令教师完成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档案整理、资料收集、普查调查等工作。

2.杜绝向教师摊派无关的社会事务。除正常的学生校园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存教育和课后服务等教育活动外,原则上严禁强制摊派给学校冠以教育为名的各类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严禁街道社区强制安排教师频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强制学校和教师配合。确需教师参加的,报同级教育部门审批。

3.严格规范各类报表的填写。除国家统计局和各级党委、政府专门安排以及各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统计外,面向学校和教师的统计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严禁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事业统计政策,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相关部门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获取相应的数据,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严禁重复建立涉及教师的各类信息库,同时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

4.全面规范教师培训活动。除教育部门、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和党的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外,严禁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

5.规范管理面向师生的竞赛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小学竞赛活动的相关规定﹐严禁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竞赛活动,确需开展的,按照有关规定向教育部门申请,坚持适度原则,控制竞赛规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严厉整治网上形式主义。严禁强制要求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各级各类运营平台通过学校和教师向家长学生推荐使用APP。严禁在面向中小学和教师的各类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

7.科学安排教师值班工作。除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外,不得强制安排一线教师履行工作值班、寄宿制学校安保、食堂管理、完成招生指标等非教学管理工作,特殊情况须向同级教育部门报备。法定节假日、周末期间,没有学生在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线教师参加工作值班。

8.精简教师参与的会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统筹,增强会议的集约性和计划性。学校对例会要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规划,整合会议内容,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大力提倡视频会议和网络办公,可以网上布置的有关教育教学任务,不额外集中开会。严禁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奖惩会、观摩会、座谈会等活动。

9.优化改进教师考核评价方式。教师考核应体现差别化原则,突出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师德师风、教学评价、班主任工作、教案制作、作业批改、教师家访等检查考核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严禁简单以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制度上墙、工作笔记等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严禁简单以教师学习笔记厚不厚、在线学习时间长不长、APP分数高不高等评价教师学习工作成效。严禁简单以QQ群、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10.合理部署教育扶贫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志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原则上不安排一线教师驻村帮扶或承担教育扶贫任务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任务。

11.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我们要把维护教师身心健康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教师年体检制度,定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对心理压力较大和心理亚健康状态的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课余文化生活。

12.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教育部门统筹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禁各部门单位私自抽调借用教师,相关部门临时借用教师参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须经审批备案,且抽调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严禁教育部门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与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

总之,我们要高度重视减轻教师负担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确保教师减负取得实效。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的作用。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减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教师对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的反映。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要把减轻教师负担工作纳入督导计划,作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专项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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