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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gs01/2022-00013 发文字号 府政办函〔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1-18 发布日期 2022-01-20
标   题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督查专家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督查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专业协(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政府督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府谷县政府督查专家库,现就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专业协(学)会、个人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二、征集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历,熟悉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等政策。

3.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4.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从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分为10个类别。

1.农、林、畜牧类;2.水利类;3.电力类(包含火电、水电、风电、新能源等);4.工业类(包含天然气、石油、煤炭、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5.经济类(包含财政、税务、统计等);6.城市建设类(包含城市规划、土地勘测、工程设计等);7.社会民生类(包含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法律顾问等);8.生态环境类(包含环境监测与分析、规划与管理、评估与治理等);9.安全类(包含工业设备安全检测、食品药品检验监测、其他相关安全资质等);10.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四、征集程序

1.专家一般由各工作部门和相关机构推荐,也可由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直接推荐。

2.符合入选条件的,推荐单位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填写政府督查专家信息表,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政府督查室。

3.县政府督查室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专家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知本人。

五、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申报材料:请登录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中查找《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政府督查专家的通知》(府政办函〔2022〕6号),下载《府谷县政府督查专家信息表》进行填报、打印。信息表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与行业相关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必要时需提供各相关材料原件。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类别。

2.材料报送:请将纸质材料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府谷县政府督查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fgxrmzfdcs@163.com,邮件命名为“专家库征集”。

地址:府谷县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01室

联系人:冯建明

联系电话:0912-8718181

附件:府谷县政府督查专家信息表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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