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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1-00019 发文字号 府政发〔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5-10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府谷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煤电化载能工业区管委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农村公共卫生,事关全面小康,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为加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实现“靓丽家园、美丽乡村、幸福府谷”,现就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镇村主体、市场运作、制度保障”的原则,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农村环境卫生、厕所卫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考核,实现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保洁机制,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标准、有监管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实现村庄清洁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镇村主体

建立由政府引导、镇村主导、村民参与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镇对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管理、分解任务、检查考核,同时要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聘用专人,也可以整合护林员、公路养护员、公益专岗等人员承担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实行县级统筹、镇村主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镇村两级具体负责,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承担农村垃圾、粪污、污水治理和改厕技术指导,以及相关设施建设。

(三)因地制宜、分类突破

按照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垃圾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当地环境卫生保洁模式,公路沿线村庄和人口密集居住村庄因产生垃圾较多的村,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建设方面因村施策,防止搞“一刀切”。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逐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方式,采取集中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确保垃圾清运、厕所维护、污水治理长期稳定运行。

四、标准要求

(一)环境卫生保洁方面

1.健全管护队伍。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成立环卫保洁队,每村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2名以上环卫保洁人员,其中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按1-2人配备,300人以上的村分别按每递增100人增加1人。村级环卫保洁人员由镇、村委统一聘用,村内保洁管理人员由村委负责人担任。

2.推行“门前三包”。各村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制度,要做到房前屋后、自家无残垣断壁、无破败建筑物及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现象;柴草、建筑材料等应堆放有序、码放整齐;农用机械和生产工具有专门存放之地,不得影响村内交通和人员通行,更不得影响村内环境整洁。

3.落实具体责任。村内道路、巷道路面每日打扫1次,两侧无积存垃圾、杂草杂物等;村公共设施无乱涂乱画和小广告; 村内无黑臭水体;村口、村标周边无垃圾;垃圾箱、垃圾池周边无垃圾。

(二)生活垃圾治理方面

1.县城周边镇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由镇组织专人、专用机械、车辆定时到村垃圾收储点将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场。

2.转运距离较远的镇联合工业园区或按片区在中心村庄建设1个正规垃圾填埋场,服务半径15公里,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片区处理”模式。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整合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或者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定时将村内垃圾收储点垃圾转运到镇或片区垃圾填埋场。

3.村内垃圾定时清运,无“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垃圾露天堆放现象;无工业固体废物“上山下乡”,不得出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厕所卫生后续管护方面

1.健全管护队伍。各镇要进一步建立厕所维修管护队伍,根据“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的原则,鼓励村、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站,具体负责厕所维修维护、定期收运粪液粪渣并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加强公厕管护。农村公厕设置“公共厕所”标识、性别标识、公厕指示牌等。落实公厕保洁员,建立公厕保洁制度。保洁员每天及时清理垃圾桶,保持便池、厕屋内外卫生整洁,公厕每天保洁次数不得少于两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3.规范收运行为。各镇要落实村委定期组织厕所粪液粪渣清掏处理工作,严禁出现管道阻塞或漫溢现象。要加强粪液粪渣收集运输管理,严禁出现随意倾倒行为,确保粪液粪渣清运管理规范化、秩序化。

(四)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1.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根据《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检查,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各镇要对已建成但因收水管网铺设不到位、设施不完善、出水水质不达标、无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等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排查,制定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确保现有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2.做好污水有效管控。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农村坑塘水系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村内各户加大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农村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街道、沟渠坑塘,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出村;制定村民文明公约,明确生活污水管控要求;将临河傍水村庄水环境纳入河长制管理。

3.建立设施运维机制。各镇要把建立设施运维机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逐步建立以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运维管理体系,切实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确保设施长期正常稳定运行。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

五、经费保障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费用,按照县财政奖补、镇级统筹协调、村民自筹的原则,实行县、镇、村三级负担,其中县级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六、考核管理

(一)县级考核奖惩。按照考核与管理相分离原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运行的督查指导,每季度组织对各镇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镇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县委、县政府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先进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后进镇进行通报批评。

(二)镇村督查考核。各镇、村要成立督查考核机构,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统筹使用保洁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洁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市场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确保长效管理落实落细落地。

(二)整合资源,多方筹资

积极落实境内工矿企业履行人居环境共治共建责任,建立村企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鼓励工矿企业、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粪污治理项目;动员村民筹资投劳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共建美丽家园。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县、镇、村三级要注重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文化墙、乡村大喇叭等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要积极探索成立垃圾兑换银行,通过推行“捡垃圾、存积分、兑奖品”行动来激发群众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要做好示范村创建和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等评选奖励工作,加大激励奖励力度,积极树立典型;要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引领推动农村妇女儿童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附件: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经费保障方案

2.府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明细表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附件1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经费保障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费用,按照县财政奖补、镇级统筹协调、村民自筹的原则,实行县、镇、村三级负担,其中县级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一、县级财政奖补

县财政每年预算117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保障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落实。其中:村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资金860万元,镇(便民服务中心)市场集中区域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资金310万元。

1.村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标准为:全县1000人以下行政村47,县财政每年奖补4万元,共18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78,县财政每年奖补5万,共390;1500人行政村47,县财政每年奖补6万,共282万元,村级奖补经费合计860万元。

2.镇(便民服务中心)市场集中区域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资金:庙沟门镇补贴40万元;三道沟镇、清水镇、老高川镇、大昌汗镇、新民镇、孤山镇、古城镇、黄甫镇、武家庄镇、麻镇便民服务中心等10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补贴20万元,共200万元;其余7个(便民服务中心)各补贴10万元,共70万元,镇(便民服务中心)市场集中区域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资金合计310万元。

二、村级自筹资金

在镇政府主导下,各村可通过社会捐赠、“一事一议”、村民自筹等方式落实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

三、镇级财政配套

除上述县级财政奖补和村级自筹资金外,由镇协调辖区内企业筹集部分资金,弥补村级清扫保洁费用的不足部分。

附件2


                                               府谷县村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奖补资金明细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及奖补资金 市场集中区保洁奖补资金(万元) 奖补资金合计
(万元)
1 府谷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15个,每个补4万元,补60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8个,每个补5万元,补40万元;
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6万元,补18万元;
合计118万元
10 128
2 碛塄便民服务中心
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每个补4万元,补4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5个,每个补5万元,补25万元;
1500人行政村1个,每个补6万元,补6万元;
合计35万元
10 45
3 哈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3个,每个补4万元,补12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5万元,补10万元;
1500人行政村4个,每个补6万元,补24万元;
合计46万元
10 56
4 古城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2个,每个补4万元,补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5万元,补10万元;
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6万元,补18万元;
合计36万元
20 56
5 黄甫镇
1000-1500人行政村6个,每个补5万元,补30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42万元
20 62
6 麻镇便民
服务中心

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每个补4万元,补4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5万元,补15万元;
1500人行政村1个,每个补6万元,补6万元;
合计25万元
20 45
7 墙头便民服务中心 1000人以下行政村2个,每个补4万元,补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5万元,补15万元;
合计23万元
10 33
8 新民镇
1000-1500人行政村7个,每个补5万元,补35万元;
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6万元,补18万元;
合计53万元
20 73
9 孤山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4个,每个补4万元,补16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6个,每个补5万元,补30万元;
1500人行政村1个,每个补6万元,补6万元;
合计52万元
20 72
10 清水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2个,每个补4万元,补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5个,每个补5万元,补25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45万元
20 65
11 海则庙
便民服
务中心
1000人以下行政村3个,每个补4万元,补12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5万元,补10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34万元
10 44
12 木瓜
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每个补4万元,补4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7个,每个补5万元,补35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51万元
10 61
13 大昌汗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每个补4万元,补4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5万元,补10万元;
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6万元,补18万元;
合计32万元
20 52
14 三道沟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2个,每个补4万元,补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3个,每个补5万元,补15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35万元
20 55
15 老高川
1000人以下行政村4个,每个补4万元,补16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1个,每个补5万元,补5万元;
1500人行政村4个,每个补6万元,补24万元;
合计45万元
20 65
16 庙沟门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2个,每个补4万元,补8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4个,每个补5万元,补20万元;
1500人行政村7个,每个补6万元,补42万元;
合计70万元
40 110
17 田家寨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每个补4万元,补4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6个,每个补5万元,补30万元;
1500人行政村2个,每个补6万元,补12万元;
合计46万元
10 56
18 武家庄镇
1000人以下行政村3个,每个补4万元,补12万元;1000-1500人行政村6个,每个补5万元,补30万元;
1500人行政村5个,每个补6万元,补30万元;
合计72万元
20 92
合计 172个行政村共计860万元 310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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