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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19-00001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2-03
标   题 府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府政财发〔2019〕126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府谷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代理本县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2018年度的执业情况。

二、检查范围和数量

本次检查数量为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附后),针对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2019年11月25开始,2020年1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行检查阶段(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财政部门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财政部门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12月26日至1月1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财政局汇总本县处理处罚信息,并将书面处理处罚信息报送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各代理机构要认真对待,将监督检查作为提升执业水平、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检查工作。对代理机构存在提交项目不全、故意瞒报漏报、擅自修改档案材料问题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

1、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 附件1.doc

2、府谷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名单 附件2.doc

府谷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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