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督查审计 >  正文

索引号 fgxrmzf-jdjc-2018-0254 发文字号 府政办发〔2016〕100号
成文日期 2016-11-20 发布日期 2016-11-20
标   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

府政办发〔2016〕100号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求,加快城市河道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水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和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针对城市河道及水体整治现状,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流经城市建成区内的孤山川高石崖、花石峁、盐沟、入黄口段综合整治为核心,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技术措施,集中治理流经城市建成区内的孤山川高石崖至入黄口段水环境污染问题。坚决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积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整治目标

截至2017年底,孤山川高石崖、花石峁、盐沟、入黄口段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道无违法排污口,水质恶化得到有效遏制,完成全段河道综合整治,确保该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三、整治范围

孤山川流经我县城市建成区内的高石崖、花石峁、盐沟、入黄口段。

四、整治计划

以“污水全处理,水质全达标“为目标,建设满足城市发展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收集系统。以沿河各类污染源为整治对象,全面开展孤山川高石崖至入黄口段河道专项治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截污纳管,改造孤山川高石崖至入黄口段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我县计划新增Φ600mm波纹管道7.5Km,采用挖机开挖管沟,混凝土浇灌管沟底部,铺设波纹管,每50m做一个3�3m的钢筋混凝土沉淀池,以解决孤山川城区段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统一收纳管网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

(二)清淤疏浚,改善该河段底泥质量。采用机械清淤的方式,做好底泥污染调查,聘请专家指导,确定疏浚深度,以求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清淤后的底泥运至垃圾填埋场经无害化处置后规范填埋。

(三)统筹安排,结合孤山川湿地公园项目积极推进绿色生态治理。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关注其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合理搭配。

(四)部门联动,改善孤山川水质,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一是工业污染源。环保部门应加大对沿川企业的检查力度,严防出现“上游偷排、下游遭殃”的局面。二是农业源污染。孤山川沿岸存在个别农业种植情况,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也会一定程度造成孤山川水质污染。水务部门应积极开展整治行动,消除污染源头。

(五)综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水平。续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三道沟镇、庙沟门镇、孤山镇污水处理厂;及时启用新民镇污水处理厂。

(六)集中开展城区内餐饮、医疗、洗车等行业废水污染整治,各类行业企业污水达标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加快城区旱厕改造。截至2020年底,全面取缔老城区、新区、城乡结合部等处的135座旱厕,加大城市排水系统源头治理力度。

(八)全面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在该河段新建水质监测站一座,24小时监测数据,随机分析,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加大重点考核点位的监测频次,强化问题整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处违法排污行为。

(九)完善新府山、新区部分生活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的协调接驳,扩大生活污水处理收纳范围,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政府将孤山川城区段水环境整治任务纳入各项“创建”工作中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1、强化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县环保局、水务局和城市管理局是府谷县城市黑臭水体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府谷镇、新民镇、孤山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村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负责本辖区沿河工业企业、屠宰场、洗涤厂及养殖等点源面源污染整治;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医疗、洗车、居民小区化粪池等整治清理。

2、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3、落实部门具体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将整治重点项目包装,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县环保局负责工业企业排污监管,负责河流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工程资金投入,负责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和监督。县住建局负责新府山生活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的接驳。县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的接驳。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原有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负责直排污水的收集和截污纳管管网建设;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负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负责建成区内公厕改建及污水收集;负责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达标。县食药监局负责建成区餐饮业污水治理。县工商局负责建成区内洗车、洗涤等污染点源整治。县卫生局负责流域内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药、化肥施用管理。县畜牧局负责流域内养殖业的规范整治管理。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孤山川高石崖、花石峁、盐沟、入黄口段流域水质监测、通报、考核、媒体曝光和奖惩制度。加大重点考核点位的监测频次,强化问题整改。县政府对各单位流域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定期督查,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责任人,并实行问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附表:府谷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