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xzfzzjgxzfbgs-xxgkzd-aaaaaa-2017-0016 | 发文字号 | 陕政办函〔2017〕174号 |
成文日期 | 2017-10-16 | 发布日期 | 2017-10-16 |
标 题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我省被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省份,其中,地方政府权责清单公开、省级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及组织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进机关见习等特色活动在评估中被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今年将政务公开评估、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进行有机整合,统筹制定了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有关部门制定了个性化的评估指标。本次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12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组织全面自查,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贯彻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各市级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附件:
1、 2017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政府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