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正文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23 10:05:41     编辑:刘华

截至2021年7月22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9件。现将第一、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1

神木市滨河新区王家沟村三组的土地被村主任郭某某以种养殖名义承包后,一部分转包给他人开设了四年多的废橡胶制品加工作坊,现场有废水和废渣产生;另一部分转包给他人用于加工提取金属镁废渣(粘性灰色)中的有利成分,每天产生的废渣在山沟里用土掩埋,累积总量约3万吨,现场产生呛人的电石味道,旁边的两棵松树被烧死。7月13日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已到现场对废水、废渣进行了取样检测。

神木市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2013年9月1日,王家沟村村主任承包小组集体土地约70亩办合作社。2014年1月24日,神木县富帅养殖农民合作社取得27.21亩设施农用地批复,后因经营不善,合作社不再经营。2017年10月,部分土地转租给废品回收厂,废品堆放占地4398平方米,其中旱耕地659平方米、灌木林地2689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050平方米。该公司现场有切割机1套、成品储存库2间,无工业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有明显异味,也未见有被烧死松树迹象。所在地存有大量未处理废旧品、生活垃圾及切割产生少量边角料,均随意堆放且未采取防护措施。2018年5月至2020年底,村主任在金属镁厂购买疑似废旧镁渣,运送到该处进行粉碎筛选,粉碎筛分后剩余灰渣就地覆土掩埋,掩埋所占地块为灌木林地。掩埋的灰渣是金属镁渣筛选后剩余的灰渣,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委托榆林生态人水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掩埋的金属镁渣筛选剩余灰渣进行测量,合计掩埋灰渣约2991.6立方米。7月13日,神木市公安局环食药大队介入了调查,但未进行取样。为进一步确认掩埋灰渣成分,7月13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已委托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现场取样送检,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

处理情况: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于2021年7月13日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该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已投入生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榆神环责改字〔2021〕141号),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责任追究情况:7月19日,神木市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滨河新区街道办进行了调查核实,上述部门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或行业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工作失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神木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尚某某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予以谈话提醒;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李某日常监管不力,负有主要责任,予以立案调查;原麻家塔办事处副主任李某某分管王家沟村期间,日常工作监管不到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滨河新区街道二级主任科员刘某某身为王家沟村包村领导,日常监管不力,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原麻家塔办事处奥某某,身为包村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予以立案审查;滨河新区包村干部闫某、杨某某日常监管不到位,对上述两人予以诫勉谈话;王家沟村村委会副主任郭某某擅自变更富帅养殖农民合作社的土地用途,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予以立案审查;神木市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宋某某监管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予以提醒谈话;神木市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某某日常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作出书面检查;神木市林业局副局长任某某负有领导责任,作出书面检查;林业局原森警大队工作人员王某日常监管不到位,予以立案审查。

整改措施:1.取缔金铭阳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伟涛废品回收公司),于7月12日开始实施,于2021年7月23日前完成堆放废旧品清理。2.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清理监管,确保符合相关要求,举一反三,对辖区内进行排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3.待已覆土掩埋灰渣的取样送检结果确定后,若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滨河新区街道负责运送至就近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规范处置;若确定为危险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危废处置流程规范处置, 8月10日前处置完毕。4.废品堆放占地4398平方米,其中旱耕地659平方米、灌木林地2689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050平方米。由神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滨河新区街道负责,于8月10日前将4398平方米土地恢复至已批复的设施农用地。


2

神木某企业排污许可证2017年-2018年已过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目前该企业仍在生产。

神木市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经核实,投诉反映的企业为榆林榆电冶炼有限公司,位于神木市锦界镇枣稍沟村。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2台硅铁炉,一台停用,一台运行,采用布袋除尘,除尘风机正常运行。排污许可证于2018年到期后未重新办理。

处理情况:2021年5月13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针对该公司涉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榆神环责改字〔2021〕7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神木环罚〔2021〕3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壹拾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责令榆林榆电冶炼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已安排生态环境神木分局执法人员驻厂监管,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手续完善后方可恢复生产。


3

神木市第四中学及家属楼背后,有面积约400㎡

,宽大约40m,高大约2m的坑,夜间倾倒建筑垃圾,期间有挖掘机作业,影响住校生和居民休息,持续时间已有一年。

神木市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投诉反映的问题为神木市供热工程新建水磨河隔压站。经现场查看,水磨河隔压站项目确有超时施工现象,有挖掘机作业、影响住校生和居民休息的情况。投诉所述“坑”为施工现场,该项目无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施工现场周边发现堆放部分混凝土块,经核实,该混凝土块由水磨河村村民郭某购买计划用于修建沙坡挡墙、打地基。

处理情况:神木市住建局已责成项目监理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单(001号),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早6点至晚10点施工作业,严禁非作业时间噪音扰民。

整改措施:1.责成村民郭某按要求将现场混凝土块清运至王家畔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7月18日23时已全部清理完毕。2.市住建局、滨河新区街道办已对施工现场等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并于7月20日对裸露地表全部覆盖到位。3.要求市住建局加强该项目后续建设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4

神木市高家堡镇徐家塔大队榆能光伏发电厂,去年推平3600余亩沙梁,询问是否合法,有无手续。对周边村子有影响,风沙大,担心有辐射。

神木市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信访投诉土地位于高家堡镇徐家塔村边渠小组,占地面积3276亩,该项目手续齐全,已取得发改委、国资委、林业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批复,属合法项目。徐家塔村工程只包含光伏厂区项目,无升压站及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光伏方阵自身无辐射。

整改措施:项目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等防尘机械对扬尘区域随时洒水降尘。


5

榆阳区青云镇榆能发电厂附近,青云河的郑家川村至三岔湾村段,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致使水体发黑、发臭。

榆阳区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榆阳区青云镇青云河郑家川村至三岔湾村段,共发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口7处。其中郑家川村1处、青云村2处、刘家洼村1处、崔家畔村1处、尤家湾村2处。

整改措施:1.青云镇政府先行采取埋设污水收集罐、截污拉运措施,防止污水继续直排青云河道。目前,5处直排口污水收集罐已埋设,均已开始清运并注入校场路指定市政排污管网。剩余2处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正在加紧实施中,于7月31日完成。2.榆阳区住建局计划8月份开工新建污水处理站4座和污水输送管网1处。3.青云镇污水处理厂,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


6

榆阳区文化路西侧19排-23排的居民生活污水无法使用城市管网排放,30多年来一直使用旱厕,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榆阳区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情况:文化路西侧19排-23排的污水多年来一直在使用市政排污管道排放,其中20排、21排、22排由于地势较低,管道坡度较小,通过两座衔接井将污水导入城市排污管网,目前污水排放正常。

使用旱厕问题属实。

整改措施:2021年7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了榆林城区旱厕改造实施方案,并落实了经费,由榆阳区政府具体实施。将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改造完成,改造之后,该旱厕的使用问题即可彻底解决。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榆林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2—8101036,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