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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城市管理局防汛通告
来源:府谷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6-13 16:19:55     

今年汛期已至,我县近期持续出现强降雨和雷电天气,为了切实做好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注天气预报,提高自身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留心防汛预警警报。防汛预警警报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大)。四级预警警报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级预警警报鸣笛“短音”、二级预警警报鸣“警笛音”、一级预警警报鸣笛“长音”。

三、禁止在排洪渠源头或行洪渠道上和沿街堆放垃圾杂物、建筑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有碍防汛抢险的物品。一经发现,限期清理,超过期限未清理的我局将视为无主物品,强制处理。

四、严禁向排洪渠、雨水井等排洪设施内倾倒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及其它易堵塞的杂物,违者我局按相关市政条例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五、严禁用纸片、布匹、塑料袋等物品覆盖雨水井、截流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管理条例严厉处罚。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污水接入排洪渠道或更改排洪管线,更不得穿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各类管线设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条例严厉处罚。

七、城区范围内划定的停车位停泊车辆不得覆压街道雨水井,以免影响排水泄洪,对停泊在雨水井上的车辆,我局将强制拖离。

八、毗邻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建设工程,确需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临时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市政管理所和城市管理局批准,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排洪设施不受损坏。

九、沿街单位、门店及居民住户需提前自行备足沙袋等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十、预防雷电大风灾害。打雷刮大风时,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到电线杆、大树下、变压器、涵洞内、大桥下、临时搭建物下、易倒塌的高墙边等不安全的地方避雨或停留在危旧房屋内,防止雷电大风对我们造成伤害。

十一、汛情发生后,按照生命至上的原则,立即向高处转移;各居民小区、社区要迅速成立各类青年突击队,主动参与清淤疏通工作。

特此通告

府谷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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