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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高字飞 向人民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04 09:52:33     

向人民报告工作

—2017年4月18日在府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 高字飞

全县父老乡亲:

我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高宇飞,现将监所检察科2016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2017年的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诚请各位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工作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监所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为主题,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职责,保障了刑法的正确执行,维护了监管场所正常秩序,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监所检察业务工作被市院评为第一名,连续六年监所业务工作被市院评为第一名,连续七年被本院党组评为"先进集体"。

一、坚持全面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我们始终将刑罚执行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留所服刑犯的清理检察工作。2016年,督促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已决犯及时投劳2件2人,监督审判机关刑期计算错误案件1件1人。对社区矫正人员通过监督检察提出口头纠正2件,书面纠正1件,发检察建议1件。开展安全大检查15次,召开联席会议15次,对在检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监管单位口头提出建议6件,书面提出纠正2件,均已得到纠正。有力的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

二、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我们一是通过实行检务公开、设立举报箱,落实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等方式,发现并纠正在监管活动中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情况8人次;二是建立健全了预防超期羁押告知机制,实现了无超期羁押目标;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处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全年受理4件,全部妥善处理;第四,受理在押人员提请和自行发现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16人,经审查向办案单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件16人,全部被采纳。

三、坚持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我们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措施,连续五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是全市执法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多的单位。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2017年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监所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对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有关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

三、进一步深入探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

四、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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