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工作
—2017年4月18日在府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府谷县人民法院孤山人民法庭庭长 郝振荣
全县父老乡亲:
我是府谷县人民法院孤山人民法庭庭长郝振荣,现就2016年府谷法院孤山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7年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诚请各位委员、人大代表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孤山法庭负责孤山镇、新民镇、田家寨镇、木瓜乡、武家庄镇、王家墩乡、碛塄农业园区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与部分调解案件的执行工作。2016年孤山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344件,年内审结339件,审结率99.54%,调撤率58.4%,被我院评为“2016年度先进集体”,完成了年初院党组交给我庭的审判目标管理任务,维护了辖区内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二、审判工作管理方面
1、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庭切实做到及时立案、穷尽各种送达方式、按时开庭、尽早结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审判阶段,为保障执行,应当事人申请,积极查封、冻结、扣押可保全的财产。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体现了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2、认真践行“两学一做”精神,强化干警整体素质
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切实促进全庭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审判业务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强化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从上下班纪律、开庭着装、窗口服务等细节对干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很好的展示了法庭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
3、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
2016年我庭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对6案进行了全程网络庭审直播,切实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透明、司法民主的需求。同时发表16篇宣传报道,通过大力宣传一些典型的、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案件,强化了司法公开力度,促进了法治的宣传作用,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
4、坚持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了司法民主
除了法律的特别规定外,我庭坚持“凡合议,必陪审”的原则,全力配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很好的做到了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在管辖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相邻纠纷案件,并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较为复杂、对抗性较强的离婚纠纷,让陪审员积极参与、协助我庭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有效地促进案件的及时处理,较好的达到了让当事人息诉服诉的目的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一、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二、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三、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17年,我庭将一如既往的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