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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民政局局长丁彦彪 向人民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04 10:17:31     

府谷县民政局

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28日在府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府谷县民政局局长 丁彦彪

全县父老乡亲:

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开展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工作,实施了分类施保,共救助15895户5325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6808万元。同时,积极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至2017年底全县在册贫困户中低保、五保对象占76%,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健全社会福利服务,满足弱势群体需求。完成中心敬老院特护设施改造,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能力。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孤儿保障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老年优待工作,实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两项补贴”等资金2051万元。争取中省福利机构建设资金1270万元,是迄今为止民政部门争取到的最大一笔项目资金。

三是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142条集镇地名、街巷征集命名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结束;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新登记12家社会组织,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57家(社团10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8家);出动救助车辆397台次,救助非本县户籍的流浪乞讨人员889人次。

四是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发放抚恤补助资金558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14万元。完成对4070名建国以来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成优抚数据库。

五是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启动实施新民镇打井塔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县级社区综合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编制工作准备就绪。

六是推进宗教事务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实现合法宗教活动全程督导。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夯实了安全责任,提升了宗教人士安全意识。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一是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满足老龄群体基本需求。完成2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加快黄甫敬老院建设进度,计划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整合现有闲置国有资产建设老年公寓,建立养老信息平台和养老助老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居家服务项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救助服务。实施孤儿大学生助学工作,继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快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信息补录工作。加快推进公墓和殡葬综合体建设。

四是扎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确保各类抚恤补助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到位。切实解决好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困难。

五是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有序发展。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农村治理,助力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推进1个城市示范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建设,做好现有14个城镇社区场所升级达标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以“五抓五促四提升”为内容的自身建设,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担当、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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