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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11:24:54     

府政财预发[2018]8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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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279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293万元;年终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经济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支出。

二、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严格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府谷县财政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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