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政财预发[2018]220号
关于下达2018年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资金的通知
教育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资金的通知》(榆政财教发[2018]61号)文件精神,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1.58万元(详见附表)。年终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功能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每年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三类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学生。
二、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经费安排使用的监督、检査,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不得滞拨、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榆政发[2018]1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印发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要求进行绩效监控,待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附表:2018年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资金分配表
府谷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特殊教育三类残疾学生交通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三类残疾在校学生数
| 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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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79
|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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