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正文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精准脱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5:51:56     

府政财预发[2019]84号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精准脱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农业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精准脱贫(苹果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300万元。年终列“2130505 生产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99 其他资本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意见》(榆政办发[2016]117号)的主要精神,根据《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17)57号要求,专项资金重点要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原则。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府谷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