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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4-01 10:26:21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大意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扩大斗争成果,需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坚决与黑恶违法犯罪做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如下:

1、电话(短信)举报

县扫黑办:0912-8712776;19929142110

县公安局:110;0912-8731381;0912-8731056;19991099669

县纪委监委:0912-8710050;

2、邮箱举报

县扫黑办:2732550344@qq.com

县公安局:10549557793@qq.com

对于举报线索及举报人,扫黑办、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府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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