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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zzzb-tzgg-2017-000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11-14 发布日期 2017-11-14
标   题 关于严明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推选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严明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推选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

关于严明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推选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已经启动,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严明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工作顺利推进,现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自觉严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健康有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换届风气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要求的线索,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县委组织部举报受理平台:

受理电话:0912-8733380、8713299(传真)

短信受理:13379392380

来信来访地址:府谷县委办公大楼438房间

邮编:719499

中共府谷县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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