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fgxrmdbdhcwwyh-tzgg-2018-0024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标 题 | 府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9日府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府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聚焦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切实维护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切实促进法治环境公正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生活安居乐业,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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