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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xrmzf-tzgg-2018-0308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4-20 发布日期 2018-04-20
标   题 通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

我县黄河金沙滩是河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健身锻炼、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为了加强对黄河外滩金沙滩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汛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理区域:沿河滨路以南,东起千佛洞广场,西至新区下沉式公园所涉及的黄河沿岸公共服务场所和滩涂地。

二、从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内私自垅田种地。现有临时搭建建筑物,必须于2018年4月26日前自行拆除。

三、从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内私自摆摊设点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活动。

四、严禁在上述区域内私挖乱采、砍伐、损毁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五、严禁在上述区域内私自焚烧植物秸秆、垃圾、塑料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六、对违反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城管局牵头会同公安、水务、环保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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