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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zzjggsj-tzgg-2018-002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4-11 发布日期 2018-04-11
标   题 通告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时效 有效
通告

全县广大经营户:

企业年报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设体系的基础,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为提升企业年报效率,我局郑重提示:请全县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年报。长期未经营的企业请及时在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逾期不予年报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被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诸多工作也将受到政府多部门和交易相对人的严格限制。

诚信形象来之不易,及时年报免生后悔。为了你的信用不致受损,望广大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时年报,按时年报就是树立诚信的社会形象。

府谷县工商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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