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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gljggtj-tzgg-2018-0043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8-07-02 发布日期 2018-07-02
标   题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的公告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的公告

根据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决定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土壤学、农业、水利、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70岁以下;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四)非公务员。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省内高校、有关服务咨询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自荐。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家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三、入选专家名单确认

(一)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和审核确认;

(二)专家名单经我局审定后,纳入府谷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报市局备案后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3点前送达(传真)至我局耕地保护建设科。

联系电话:0912-8722091 传真:0912-8712720

电子信箱:155048570@qq.com

地 址:府谷县新区国土资源局819室

附 件:专家登记表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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