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gljggtj-tzgg-2018-0043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日期 | 2018-07-02 |
标 题 |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的公告
根据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决定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土壤学、农业、水利、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70岁以下;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四)非公务员。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省内高校、有关服务咨询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自荐。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家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三、入选专家名单确认
(一)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和审核确认;
(二)专家名单经我局审定后,纳入府谷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评审专家库,报市局备案后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3点前送达(传真)至我局耕地保护建设科。
联系电话:0912-8722091 传真:0912-8712720
电子信箱:155048570@qq.com
地 址:府谷县新区国土资源局819室
附 件:专家登记表
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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