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zzjgswj-tzgg-2018-0055 | 发文字号 | 府汛旱指发〔2018〕33号 |
成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日期 | 2018-06-15 |
标 题 | 关于落实全县水库及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责任的紧急通知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府汛旱指发〔2018〕33号
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落实全县水库及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责任的紧急通知
各镇、农业园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我县按要求落实了水库、中型以上淤地坝安全度汛 “三项措施”和“三个责任人”,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三项措施”
1、预测预报措施。各水库、淤地坝管理单位要根据现有情况,采取土洋结合的办法,落实水库、淤地坝雨水情监测任务和预测预报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指定或委托当地村委会确定人员作为雨情、水情观测员,确保每座水库、淤地坝必须有预测预报的系统或能力。
2、运行调度措施。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按照水库汛期安全运行调度运用计划运行,淤地坝汛期空库运行。
3、避险抢险措施。每座水库淤地坝都要制定应对超标准洪水或出险后的应急避险抢险预案,特别是要突出撤离抢险环节,适时组织演练,确保下游威胁区群众生命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
二、落实“三个责任人”
逐一落实水库、淤地坝防汛安全度汛的党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巡查)责任人,要让每个责任人必须知晓责任、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落实巡坝查险制度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好辖区内水库、淤地坝“三个责任人”的防汛责任,明确责任人各自职责,对水库、骨干坝、重要位置中型坝和存在病险的淤地坝要建立严格的巡坝查险制度。特别是水库、有效库容大于百万方的骨干坝和目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险情的淤地坝是重中之重,要制定不同情况下的巡坝查险频次、标准、程序。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三项措施”和“三个责任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查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严格问责追责,确保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
附件:
府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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